碳捕獲與封存(CCS)為歐盟實現水泥、鋼鐵和化工等產業脫脫碳的核心技術,包含源頭捕獲、管道或船舶運輸及地質封存。根據歐盟《淨零排放產業法案》,2030年須具備至少5,000萬噸的年二氧化碳封存能力,估計2040年每年需儲存約2.5億噸。然而,碳捕獲設施、運輸管道與儲存地點存在高度相互依存性,共享基礎設施前期成本高昂且利用率具不確定性,使整個產業鏈易受單一環節延誤的連鎖影響。
歐洲各國的政策推動模式呈現顯著差異:法國、比利時與德國著重於監管規範與關稅,盡可能減少公共資金投入;挪威、荷蘭與丹麥則由公共部門直接參與大型專案。挪威出資80%資助「北極光(Northern Lights)」專案,該專案已於2025年8月正式啟用投入封存;荷蘭則由國有企業開發「波托斯(Porthos)」等共享基礎設施,預計2027年下半年營運。
丹麥設立了28.7億丹麥克朗(約新臺幣138.62億元)的CCS基金,但在2026年6月的審查中,最終僅有奧爾堡波特蘭公司(Aalborg Portland)一家通過獲獎助,每年擬捕獲並儲存125萬噸二氧化碳。丹麥模式將補助與實際儲存量掛鉤並設有罰款,雖能有效激勵減排,但在部署初期因基礎設施延誤風險過高,導致最初獲得資格的10個專案中有8個退出。此經驗顯示,政府在推動早期專案時,應透過補貼或公共風險分擔減輕價值鏈的協調風險,待設施完善、風險可預測後,再轉向與績效掛鉤的機制,以確保低碳水泥與鋼鐵等關鍵材料的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