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碳捕獲與封存(CCS)是工業脫碳的關鍵技術,但其大規模部署仍面臨挑戰。事實上,排放者面臨協調問題,這阻礙了他們形成運輸業者所需的規模,因此無法建立能夠利用規模經濟的網路。為此,許多公共機構已推出多種融資機制來支持CCS的推廣應用。然而,目前的補貼機制忽略了網路基礎設施,也沒有考慮到排放者的異質性。同樣,現有文獻中也沒有任何研究探討如何在考慮運輸網絡的情況下,向異質性排放者分配補貼。因此,本文提出了一種基於工業排放者的碳捕獲成本和網路成本貢獻,並考慮預算限制的補貼分配方法。首先,我們透過Shapley值評估每個排放者對網路成本的貢獻。其次,我們將上述結果與其碳捕獲成本結合,以確定每個排放者的補貼需求。最後,我們根據比例破產法分配補貼。我們基於補貼分配所要驗證的性質(公理)來論證此解決方案的合理性。我們方法論的關鍵特徵在於其靈活性。事實上,每個步驟都可以根據政策制定者希望設定的規範框架進行調整。我們將此方法應用於法國的碳捕獲與封存(CCS)部署,並將結果與不考慮網路因素的保守補貼分配方案進行比較。我們的案例研究表明,我們的方法論能夠為上游排放者提供更有利的補貼分配,並最大限度地減少他們之間的後悔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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