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7月24日起實施463項輸歐鋼鐵產品出口管制措施

  • 參考資料日期1: 2026-07-16
  • 參考資料出處1: 中央社

因應歐盟自7月1日起對28類輸入鋼鐵產品實施關稅配額新制(其中9類給予台灣國家配額,配額內享零關稅,超額則課徵50%從價關稅),經濟部公告自7月24日起,針對台灣獲配的463項鋼鐵產品實施出口管理措施。此政策由經濟部貿易署、產業發展署與鋼鐵公會共同研議,為了協助業者妥善運用配額並維護貿易秩序,避免國家配額遭不當占用,損及國內業者權益與整體經貿利益。

該管理機制將國家配額劃分為「出口實績配額」與「自由申請配額」兩部分。出口實績配額依據111年至113年間出口歐盟實績比例分配,且允許轉讓;自由申請配額則提供給實績配額已用罄、配額不足以應付單筆交易,或無出口實績的鋼鐵製造業者申請,此類配額不可轉讓。業者須依獲配配額向鋼鐵公會申請放行前原產地證明書,才能向海關辦理出口。此外,若進出口雙方協議願意負擔50%超額關稅,可憑切結書申請證明書,但若未按規核銷導致國家配額遭占用,將扣減下期配額。同時,在措施生效前已出貨但占用配額之貨品,將自出口商獲配實績配額中扣除。

為防範外國鋼鐵產品經由自由貿易港區混充台灣產品出口以規避關稅,經濟部同步公告,自由港區事業輸歐之同類463項鋼鐵產品,自7月24日起必須事先取得「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特定貨品輸出許可」。鋼鐵公會對此措施表示支持並期盼儘速上路,而經濟部亦將持續精進管理機制,以維護產業公平貿易與競爭環境。